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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人情介入、公正何求——记陕西省乾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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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10-8-1 07:27:23 |阅读模式
2010年7月10日中午12点左右,我父亲驾驶小车与我们家人行驶在去岐山方向的省道上,车行驶到乾县与扶风县的交界处,超车过程中与一辆同向行驶的没有牌照,有无驾驶照的摩托车相擦,当时摩托车以S型的道路行驶,将我父亲的车逼到了黄线的另一边,然后摩托车摔倒,我父亲急忙下车询问伤者情况,在确定没有事后在伤者家属的陪同下将伤者送至扶风县人民医院,对其进行治疗,检查完病后确定没事,只是皮外伤,对其进行了包扎处理,再次期间伤者家属多次询问伤者是否有事,伤者都说没有,伤者家属竟当着我们的面训斥伤者你怎么能没事?近两个小时的治疗之后,我们刚出医院伤者的村里来了几个人对伤者和家属进行训斥,说怎么不挂水,怎么不住院,伤者与家属一句话都不说,后来回到出事现场等待交警队的到来,再此期间老实的父亲多次提出赶时间进行私了,但后来都因赔偿问题上无法谈妥就放弃了,交谈期间伤者村里一个穿黑衣服的人直接就对我们喊,如果这事放在我们县交警大队处理,我们会让你们赔的找不到北,我们有熟人,随后就有一个人开始在我们旁边打电话,后来交警队来人,交警问伤者有没有事,他说没有,接下来我们的车和交警大队的车一起来到交警大队,奇怪的是伤者和家属没有一起去,一同前往的是村里的一个人,刚到交警大队这个人就一直没有露面,经过交警的多次催促,刚才那个穿黑衣服的人和伤者的家属才赶到,与保险公司的负责人进行协商,对于保险公司提出的1500元赔偿他们愿意接受,但必须让我们写下字据承认所有的责任都在我们,并且将摩托车要出来修理,最终协商解决失败,家属和那个黑衣人走了以后又回来补了一句:如果还是那样的处理结果就不要给他们打电话。后来我们的车在家了2000元押金的情况下暂时从交警大队出来。

2010年7月15日接到交警大队的电话说要进行事故处理,通知早上去,父亲一大早就去了从早上九点一直等到下午3点,交警的态度还不错,这是唯一让人欣慰的地方,当接下来的事故认定结果让人大吃一惊,摩托车没有任何责任,我们负全部责任,并且赔偿伤者的摩托车修理费、误工费共计4000多元,后来交警队的那个态度比较好的民警私下告诉父亲说别人已经和上边说好了。老实的父亲不想多事就在协议上签了字。。。。。。协议的事故处理时间竟然写的是2010年7月10日

四千块钱对于我们来说算不了什么,但通过这件事我真的想不通作为国家的一个执法部门怎么会出现这种黑暗的情况,法律的平等与尊严何在,一个没有牌照、没有驾照的车辆先不论他有没有驾驶技术上的过错,就凭这一点难道在交通事故中就没有一点责任吗?“我们有人”,“别人找了人”这些刺耳的话语难道在公正的法律面前真正发挥了作用吗?

我们是一个法制社会,同时也是一个人情关系社会,但当这两种社会属性同时附着于我们的社会之时,我们应该怎么办能,是屈服于人情的粘性还是法律的公正性,我想一个有一点良知的人都知道如何选择,更何况我们的执法部门。

乾县交警大队,你们真的很令我们外地人失望。

在写这篇文章的前一天我已经在百度上发贴,交警今天早上就主动打电话给我的父亲询问保险理赔过程中所需要什么手续他们可以全部提供。

不需要了乾县交警大队的领导们,那点钱对我们算不了什么,老实的父亲在你们面前丢失的尊严与你们所抛弃的法律的公正不是你们弥补的服务能够找回的。留下时间好好想想以后你们该怎么办,把对我们的歉意留给以后那些同样老实的人吧。

   多行不义必自毙!
    来自:http://bbs.hsw.cn/read-htm-tid-23588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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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马甲真好看 发表于 2010-8-1 15:07:5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我们天朝,类似的事情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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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背心 发表于 2010-8-1 16: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s:161]在我们天朝,类似的事情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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