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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反扒队队员殴打市民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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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gsm1021 发表于 2010-10-24 14:24: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东莞做生意的大连市反扒队长魏磊,3月25日在一起抢劫事件中见义勇为时被刺伤肩膀动脉,在重症监护病房生死未明时,大连网民、东莞网民跨省网络直播,
  2008年3月20日上午10点,在深圳岗头汽车站内,一名832公交车售票员被反扒保安用手铐铐住,保安声称售票员在他反扒工作过程中,还要收他的车费。而售票员称,反扒保安并不是免费范围,反扒保安一怒,将其铐在公交车上。
  2010年4月4日,东莞市殡仪馆,大连市反扒队长魏磊的追悼会上,来自全国各地的反扒志愿者和东莞各行各业的市民们在献花默哀。
  正义网9月16日报道 近期,大连市中山区法院刑事审判法庭再次开庭。9名大连“猎鹰”反扒队员站在被告席上,法官宣判,绰号“毛毛虫”的反扒队员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绰号“矿工”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执行三年,其他7名反扒队员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期执行6个月。
  刑诉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此前曾建议,当地检察机关应在法院一审判决前,采取“程序回转”的诉讼救济程序,将正在进行的审判停下来,再由检方依法做出“酌定不起诉”的决定。
  几年来,全国各地不停地曝出成立“民间反扒队”的消息。随之而来的是,反扒行为伴随着各种“违法”或“犯罪”的质疑之声。特别是此次的“误伤”案件,“猎鹰”反扒队员将被错认的“窃贼”造成轻伤,再次将民间反扒的合理合法性提上风口浪尖。
  民间反扒,到底是警力的有效补充,还是陷入情法夹缝中(常遭病垢)的争议组织?在褒贬参半、毁誉兼具的跋涉中,这类组织悄然而又顽强地生存着。他们能否早日正名?能否被正规军收编?此次领刑是偶然还是必然?
  众手误殴一“窃贼” 致人昏迷未停手
  今年6月10日,在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法院,一场特殊的庭审正在进行。
  说它特殊,有三层含义:一是被告人身份特殊??7名“嫌犯”都是民间反扒队员;二是案情特殊??被害人是一位普通公民,被反扒队员误当成“窃贼”;三是检察院认定起诉的罪名特殊??依据误伤结果,启动了与一般故意伤害罪无二的公诉程序……
  一时间,这起审判招致的媒体关注度与舆论对检方的不同评价,在社会上引起哗然:人们在为这7名“被告人”喊冤的同时,更有人为检察院的不“网开一面”提出质疑。
  事情还得从2年半前的一次反扒误伤行动说起。
  2008年1月10日,正值周末双休日。晚8时许,在大连颇负盛名的猎鹰民间反扒队员还像往常一样,聚集在人口密集的大连商场步行街附近,准备 “伏击”窃贼。根据以往经验,这个地段,这一时段,是窃贼最为“活跃”的时辰。窃贼们穿梭在逛街购物的人群中,伺机作案,疯狂行窃。很多百姓在不知不觉中,包被割、兜被掏、钱被窃。
  这时,队员王峰忽然听到有人疾呼“有人抢劫了!”寻声而去,他发现不远处有一对男女在和一个男人撕扯叫喊。女的说:“你把抢我的手机拿出来。” 被这对年轻人拽住的男人矢口否认:“谁抢你手机了,我根本就没拿” ……就在双方争执过程中 ,王峰赶过去帮助劝说。那个男的见了就开始骂他们:“关你们何事?与你们有什么关系?”王峰见事态不对,就用对讲机把大家喊过来。据说,这会儿,这个男的开始动起手来,一见他反抗,队员们便一呼而上,三下两下,便把他摁倒在地。
  那对男女报了警。警察赶到时发现一个人被打倒在地,身上衣服被撕破,脸上也有伤,还淌着血,自始至终用手在护着头……他身边围着七八个人。
  此后警方查明:那对男女本是情侣。那天,女孩忽然发现放在右兜的手机不见了。正在这时,她发现有个男人从电梯出来,急匆匆向前跑。她以为就是这个男子偷了自己手机然后想逃跑,便过去拽住他理论起来……男子矢口否认。
  既没有人看到他偷,又没有在他身上发现赃物,人们这才想起是否弄错了。原来,这个男人是彩票迷,他刚想出一组数字,一看马上要到8点了,彩票售票点该关门了,便准备跑去买彩票。不想就被误认作窃贼了。
  误会澄清了,可是队员们却走不掉了。这名男子被打得不清:眼眶、肋骨还有脚部都有骨折。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警方认为,反扒队员不是故意寻衅滋事,社会危害性不大,给予他们取保候审。
  队员们虽然自由了,但事情并没有了结。很快,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名对王峰等共7名队员提起了公诉。公诉书中称:这7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234条。
  公诉人对记者说:人都被打得昏迷了,失去了反抗力,他们还在继续殴打,不肯停止,这明显已经过度了……这不是故意伤害又是什么?
  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青泥洼桥派出所刑侦中队副中队长姜学军也说:“作为一个公民遇到违法犯罪的事,肯定应该予以制止,但制止以后应该报告公安机关。如果采取暴力等手段,肯定是不对的。”
  中国人民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也说:“这个被害人是在他们七八个人的殴打下受的伤,经法医鉴定达到轻伤程度;从这点看,殴打本身是出于故意,并且构成轻伤害罪,罪名客观上是可以认定的。”
  事情出来后,几个反扒队员也很后悔,他们共给予了受害人14万元的民事赔偿。
  7名涉案队员淡出“反扒江湖”
  “大连猎鹰民间反扒队”成立于2007年,是由网民们自发在网上报名发起的。
  据此次“误伤案”牵连的7名队员之一肖维平介绍,他当初也是从网上看到发帖人面临小偷孤立无援征求伙伴时,被触动了心弦的:“谁都担心一个人对付小偷后惨遭报复。”当下,他没有丝毫犹豫,立即报名加入到反扒队伍中。第一次参加反扒的经历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抓住小偷往派出所扭送时,天下着雨,百姓自发打着伞,护送队员;他们自己身上却淋满了雨水。
  他说:“我们自发抓小偷,完全出于义务,真的是既不图名,也不图利,就是为伸张正义。现在因为误会弄出这样的事情,结果给我们自己造成伤害。当时的确是‘那男子’先动手打人,接着又挣扎得很厉害,逼得我们出手很重。他打人在先,我们动手在后。”为了不再让家人担心,再加上其他一些压力,他们7人在误伤事件发生后,一致决定退出“反扒队”。
  据记者了解,肖维平他们民间反扒,从加入的第一时间起,就始终与各种风险相伴。随着荣誉的增多,风险系数越来越高。
  误伤事件发生前,小肖刚从病床上爬起来不久。在一次抓小偷的过程中,一不留神,小偷掏出了早就准备好的暗器。三刀扎过来,小肖登时血流如注。一刀刺断了其胳膊根腱,缝了20多针,他躺在床上半年多……
  大连猎鹰民间反扒队队长“轮回”说:“我们这些活跃于大连街头的反扒队员,有工人、有职员、有教师,全部来自于工薪阶层。大家利用业余时间义务抓小偷,目的很明确,就是想为社会尽一份力!”
  据悉,建队三年来,他们的队伍已经壮大到100多人;巧合的是,这三年来,被他们抓住并扭送到派出所的小偷也是100多人。
  检方“酌定不起诉” 可能更好些
  这7名涉嫌故意伤害的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认为:反扒队员们一拥而上的前提,是误以为自己对付的是一个抢劫犯,实施的是见义勇为性质的行为。他们初衷是想抓小偷,伸张正义,之后才发现搞错了。这是有为在先,判断在后。不应以犯罪论处。
  中国人民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认为:“检察院在检察起诉阶段,法律上给了它一个权力??这就是‘酌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要满足两个条件:首先,犯罪情节轻微;该起轻伤害案件即属于这个范围。其次,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具体到这件案件就符合后面的法律条件。”
  为什么如此认定呢?第一,该案发生乃是事出有因。7名被告人与一般嫌疑犯情况不同,他们最初的动机是好的,是想见义勇为去打击劫匪;其次,案件发生出现失误,是由于丢失手机者错误的指认而产生,他们一拥而上是想把其扭送到公安机关;第三,事后发现错误后,这7人又勇于承担责任,每人拿出2万元,积极给予了受害人较高的经济补偿。
  洪道德主张,在一审下判之前,当地提起公诉的检察机关,应该采取“程序回转”,让该起案件再回到“审查起诉阶段”;做出“酌定不起诉”,可能社会效果会更好些。
  据悉,按法律相关规定,“程序回转”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上的一种补救机制。它指的是检察机关在一定条件下,将已经交付审理的案件撤回起诉,并做出不起诉的决定,体现诉讼的公正性。
  旅游(我们这里有各类旅游攻略,如黄山旅游攻略、云南旅游攻略)胜地多有反扒联盟
  在搜索引擎上键入“民间反扒队”或“民间反扒组织”等关键词,全国各地的民间反扒组织或机构就会跃然屏上。
  据不完全统计,在全国至少有数十个省市成立了民间反扒队:广西桂林、辽宁大连、海南海口、江苏苏州、四川重庆(直辖前成立)、湖北武汉、北京西单等等。这些民间组织多处于旅游(在美国旅游可享受高价格、高品质服务)胜地。
  2006年5月30日,广西桂林市民吴丽女士,在阳桥发现迎面而来的两名年轻女子身后尾随着3名外地人。正当尾随的一个男孩准备将手伸进年轻女子的手提包时,吴丽大声喊道:“姑娘,身后有小偷!”见行迹败露,男孩身后一名十八九岁的男子冲上来,用手中的长柄雨伞直指吴丽的脸,厉声骂她多管闲事,说完竟将伞尖戳进她右眼。
  经诊断,吴丽的眼眶骨折,碎骨已进颅内,颅内出血,视神经严重损伤。此事经媒体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6月3日,网友们自发地上街打击外地行窃者的嚣张气焰,6月4日桂林“反扒联盟”正式成立。
  “H2”和“海浪”就是受“吴妈”精神感召儿加入反扒联盟组织的。“行窃者太猖狂不仅影响桂林的形象,对桂林人也是一种耻辱。”海浪说,他爱人今年4月份还反对他抓行窃者。后来,“吴妈事件”发生后,爱人从反对转向默默支持,单位的领导知道后也叮嘱他注意安全。“反扒联盟成员90%的人没被行窃者偷过。桂林是我家,平安靠大家。大家只是想维护桂林形象。”
  中国公安大学治安系一位王姓教授说,民间能够自发组织一个专门打击“扒手”的联盟,反扒成员们出于自愿,不计名利,舍己助人,这首先是人类社会的一种独特的志愿精神,值得人们尊敬。敢于公开与违法人员作斗争这更是一种见义勇为的公民精神!
  有心抓贼无力救已
  “误伤”事件发生后,大连猎鹰的7名涉案反扒队员一致退出了民间反扒队,这件事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很多人认为这将是一件让窃贼快心而百姓痛心的事情;大家质疑有关执法部门能否网开一面鼓励民间的义举。
  其实,反扒志愿者面临的困境并非大连独有。目前全国有上海、广州、西安等18个城市的反扒志愿者组织在行动,但鲜有城市公开承认反扒组织的合法性,他们也因此不能避免人们的质疑:反扒志愿者组织的存在是否合法?是否有抓小偷的权利?
  据记者近来调查,民间反扒队日益壮大以来,全国各地都陆续发生了一些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让这个群体的人士感到很受伤;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也逐渐产生了一些困惑。
  早在2006年8月份,郑州民间反扒联盟仅仅成立2个月之际,就陷入了神秘DV带曝出的诚信危机:成员被指偷盗、领头人被指分赃。反扒联盟的发起人老聂一度丧失信心,要求退出反扒联盟。
  广东佛山反扒联盟队员叶鑫涛在行动中被指搜身抢劫,被警方拘留13天,后虽无罪释放,但影响非常大,很长一段时间内,志愿者不敢上街反扒。
  民间反扒大侠苑国栋,两年半抓贼925人,自己却无收入生活困难。从2004年至今,老苑去过北京、济南、南京、浙江、杭州、宁波、东莞、深圳等地义务抓贼,越抓越上瘾。因为没有合法收入,他一直靠支持他的老婆养着,心里很不舒服。
  桂林反扒联盟4年前,制定了在国庆节前“集中严打”行动;在成功抓获4名外省小偷后,没想遭到小偷同伙报复,一名队员被砍断手指并伴有颅脑外伤而住院,上海加工中心。一名网名为海浪的队员对记者说,他对一些市民的行为感到寒心:当他遭外地行窃者集体追杀逃跑时,跑到一家美容店躲避,老板怕殃及自己死活不让他进。后来,他又躲进一辆出租车内,司机怕遭小偷报复,死活不开车……
  “武汉志愿者联盟”是成立于2005年的一个网络论坛,截至2006年注册人数已达2000余人,其中经常参加活动的有200多人。据统计,它自成立以来,9个多月来共出动七八千人次,抓获各类小偷及罪犯400人次。
  2006年9月联盟发动的一次大规模行动中,被抓获的小偷杨蛮意外死亡,导致参与行动的网友“罐子”被送入看守所,面临刑事处罚。联盟成员有人说,此事件“让近一年来努力取得的成果几近一夜崩溃”。
  在江苏南京,也发生过反扒志愿者使用手铐并打伤其怀疑为小偷的市民的事件,令南京警方公开表明要取缔民间反扒组织。
  4年前,重庆初战告捷的民间反扒联盟名声大振,要求加盟(开一家干洗加盟店,投资小,收效快,建议有事业的美女去尝试)者络绎不绝,就连市公安局反扒总队也派出人员,对这股新兴反扒力量摸底调查。3年过后的2009年,重庆百人民间反扒联盟萎缩至20人,面临“解散”威胁。
  浙江最大民间反扒队不久前已经无奈解散。
  现场观察:反扒队员捉贼常常动粗
  去年秋季,扬子晚报记者在天津市繁华的步行街“蹦豆张”门前,曾亲眼目睹了一幕反扒队员力擒小偷的场景。
  当时正值午后,熙熙攘攘的人群摩肩接踵地行走穿梭。突然,人群中窜出两个中年男人,向一名身材瘦小的男人一扑而上,三下两下,就将他的双手反剪背后;其中一名男子从后兜中掏出对讲机类的家什,对着上面说了几句什么。不一会儿,就有另外一伙人也押着另一男子过来与他们会合。
  起初记者以为是警察便衣执法,后来发现这两伙人押着手中的“战利品”向路旁的自行车走去。记者跟过去一看,这自行车后边还有绳子,到来之后,便衣者又从身后掏出手铐,将他们固定在自行车上,然后就推着自行车,嘴里叨唠着在某派出所聚合后走了。
  见记者很是好奇,当地一名陪同记者采访的律师(由大量专业上海律师创办的房产律师网经过2年的努力已发展成上海地区最大的律师网站)说,这是民间执法者在抓小偷。这天是周末,所以来这里吃饭和旅游(波士顿旅游近年非常火热)的人很多,小偷一般都选择此时下手;反扒队员也瞅准了这个时机埋伏在人群中,一旦有人行窃,他们便及时冲上,人赃俱获。
  记者发现,他们除了没有枪之外,警察配备的警棍、电棍、手铐等他们都一应俱全。更让记者疑惑的是,由于遭遇小偷竭力反抗挣脱,他们常会拳脚相加制服嫌犯,很多路人本来就恨透了盗贼,每每见到有小偷被擒,常常是众人皆上,小偷被打得口鼻流血之景常会出现。以暴制暴、以违法制犯法。
  是防身工具还是伤人凶器?
  案例归类显示,现在的小偷作案早就摒弃了传统的“单兵作战”,冠以“团队联手”的新手段。他们往往有接应、有望风、有阻挡、有动手,简而言之,得手后的迅速转移和传递,使得“抓贼必须人赃俱获”的说法,往往很难实现;一旦被人发现,立马有人跟上解救,特别是几乎身上必备的凶器??刀具,往往就成了协助脱逃的有利武器;正是后者,使得反扒队员也只能采取“群体效应”的做法,几人一组进行擒拿;要想成功制服窃贼并把他们扭送公安机关,能否战胜窃贼手中的凶器,就成了关键。此前,他们都是赤手空拳、手无寸铁地抓捕,后来在连续出现队员被伤事件后,他们也往往身上带有“家伙”,不管是刀具还是木棍、弹簧(弹簧在外力作用下发生形变,撤去外力后,弹簧就能恢复状态。很多工具和设备都是利用弹簧这一性质来复位的。例如,许多建筑物大门的合页上都装了复位弹簧人们进出后,门会自动复位。人们还利用这一功能制成了自动伞、自动铅笔等用品,十分方便。此外,各种按钮和按键也少不了复位弹簧,扭转试验机就是根据这一原理制造出来的。)锁,一句话,只要能和对方抵挡、周旋一阵子的家什,他们都会带上。
  由此而来的就是,凭什么来界定,小偷身带管制刀具就是“凶器”,队员带上同样的东西,性质就改变为合法、改变为防身武器呢?毕竟他们并不具有公安人员的正式执法者身份;他们没有任何区别于普通公民的授权、证明、“特赦令”和“豁免权”,一旦稍有差池,他们的行为也就和罪犯无异。
  据大连市中山区检察院的公诉书称,他们之所以把这7名反扒队员认定为故意伤害,取决于他们当时对所谓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的态度:首先,他们7个人一同上去“制服”抢劫犯;其次,在把当事人打倒在地昏迷后,仍不停止。
  公诉人认为:“不要说他们在根本没弄清事实的情况下,就动手伤人;就是对待真的嫌犯,也不能在人已经完全失去反抗能力,甚至昏厥后还继续施暴的。”
  以暴力制犯罪,以违法制犯法;是否已经意味着最初自己正义的行为性质,已经在所谓执法的过程中,发生了改变,将他们的行为披上了违法甚至犯罪的影子?
  “自生自灭”还是依法“收编”?
  反扒群体的存在,缘于我国警力的不足。民间反扒,是目前警力“超负荷”的有效补充。
  著名新闻评论员李坚却另有一番看法。他认为,即使是考虑到警力不足的现状,政府也不该鼓励由市民组成的反扒组织过于介入到反扒行动之中……他说:民间反扒队员通常不具备执法资格及专业素质,这些人参与到具体执法行为中来,不懂得如何规范行政、规范执法,难免就会做出损害公民权益的事情来。
  另外,类似反扒这样的执法行为还具有一定危险性,专业执法人员执法时有权使用警械,并采取相关手段避免自身及周围群众受到伤害。反扒志愿者由于没有使用警械的权利,如果他们在反扒行动中自身受伤或伤及他人,这是人们不愿看到的。
  因此他坚持以为,类似“反扒志愿者”这样的“准执法队伍”,还是不组建为好。
  据调查,美国非政府组织总数超过200万个,工作人员超过900万人。如此庞大和活跃的非政府机构(NGO),被称为美国政府有效的“精密减压阀”和“稳定器”。
  北京汉良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笑宇认为,国内许多城市出现民间反扒群体,说明还是有一定社会需求的。这些群体中的成员都是有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的人,为何会出现如此众多的“质疑声”,就是因为没有一个很好的引导机制,如果可能的话,有关部门可以对这些民间力量因势利导,对他们进行相关的培训,合力会比想象的要大。
  据悉,宁波已对民间反扒开出奖金,抓到的贼娃子被处以拘留的,每个奖200元;劳教的,每个300元。由此,民间反扒也逐渐制度化、规范化,抓捕后的打击处理率达到54.6%,甚至出现了职业反扒人??专逮小偷,靠奖励维持生活。
  广州市公安局局长也写了致社会的一封公开信,信中对反扒网友的行为表示敬意,并希望他们多与警方联系,确保自身安全。武汉政法委副书记崔正军,则公开向媒体表示:支持民间反扒志愿者。
  2006年12月29日,海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彭晓敏做客海南广播电视(目前电视的频道非常多,国内有卫视频道多达200多个,如果你对这些有广告的卫视频道不感兴趣,还可以通过南京卫星电视看一些无广告的节目,效果非常不错)台《公仆在线》节目时,现场拍板决定整合社会资源,成立一支反扒志愿者大队。2个月后,海口市交巡警支队通过《海口日报》向社会公开招聘200名义务反扒员,男女不限。当天100余人递交个人资料。此后,海口警方不但给这些志愿者颁发证书明确他们的身份,为规范管理好这支队伍,还制定了较为严格的管理规定。首先,他们对志愿者加入的条件进行了规定,义务反扒队员无工资福利待遇,自行承担反扒费用;但警方将对成绩突出者予以适当奖励。其次,请来专业人士对他们进行护身抓捕训练。从当年2月13日开始,义务反扒员们已在民警和便衣的带领下陆续上岗。
  国内首个民间反扒组织获登记 反扒队员有“双保险”
  2007年岁末之际,杭州市天水反扒协会被民政部门批准登记,这是迄今为止国内唯一有合法身份的民间反扒组织。几年前,曾经与记者一同追踪“湖州拍卖案落槌无声”的当地记者孔令泉如此评价:“这一突破给国内处境艰难的民间反扒点亮了希望之灯。”
  12月22日,经杭州市民政部门审核登记,“杭州市下城区天水地区反扒协会”作为民间反扒组织正式挂牌,成为国内首个被政府确认合法身份的民间反扒组织。此前国内各地的反扒民间组织,尽管经历了10多年的艰苦之旅,其身份却一直未被政府部门确认。
  “反扒协会被民政部门同意成立的最大意义在于,让反扒员觉得身份合法了。”杭州市下城区天水地区反扒协会的成立,使该协会会长顾灵华喜形于色。
  协会的主要成员是三大商场,协会的职责是组织和协调三大商场等的反扒工作以及武林广场及周边的街面反扒,收集和发布扒窃信息,表彰有贡献的反扒成员,开展反扒窃工作经验交流和研讨等。
  协会的会长以及副会长均是三大商场的副总经理,三大商场每家出资两万元,天水街道和下城公安分局各拿出两万元,作为协会的启动资金。协会接受下城公安分局和下城区民政局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与国内其他民间反扒组织不同的是,37名天水反扒协会反扒成员大部分由三大商场专职反扒成员组成,少部分是天水街道派出所的反扒队员,分别承担起商场和路面的反扒工作。商场的反扒成员全是商场的正式员工,有劳动合同和各种保险。派出所的反扒队员也是由街道发工资,享有国家规定的各种保险。
  “一旦发生反扒成员被不法分子侵害受伤,就是因公负伤,属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协会会长、百货大楼常务副总经理顾灵华说,协会已与保险公司联系好,为每名反扒成员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险,做到“双保险”。“绝不能让反扒队员英雄合击一时,痛苦一世。”
  天水反扒协会现在的职能初步确定有防控保安、专业反扒等,前者由天水派出所下属防控保安中队负责,后者由辖区内的杭州大厦、百大集团、银泰百货等三大商场反扒员和派出所直属反扒队组成。
  作为辖区派出所,天水派出所自始至终参与、指导和监督反扒协会的运作。“反扒队员本身是商场保安,反扒窃是本职工作,本身工作具有合法性,同时在民警的带领下开展反扒窃工作,是合法的行为。这与一些纯民间志愿反扒组织游离于公安机关的参与和管理之外是有本质区别的。”天水派出所副所长韩荣为说,天水派出所有两名民警专门负责反扒队员管理。
  “反扒协会的最大优势是作为一个合法组织,通过制度与公安机关、政府部门紧密联系,在人员培训、专业技术上能得到公安机关的指导,会员信息共享,并且在反扒中能及时得到警方的支持。”顾灵华会长说。
  民间反扒“苏州模式”:5年零过错
  2010年6月10日,苏州市反扒志愿者大队迎来了五周岁的“生日”。五年前,在《姑苏扬子晚报》和苏州团市委、苏州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等单位的共同倡议下,94位有正义感和奉献精神的热心市民走到一起,共同组建了苏州市反扒志愿者大队。
  这个民间反扒组织成立后经受住各种考验,交出一份五年“零过错”运行的优秀答卷,并在逐步发展壮大过程中摸索出民间反扒的“苏州模式”,不断吸引着其他城市民间反扒组织前来苏州“取经”。
  当天下午,在苏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反扒志愿者们用一场特别的演出回顾了五年来走过的历程。舞台上,队员们表演的“一招制敌术”、“擒拿操”及反扒相声、小品,博得了观众一阵阵掌声。
  五年来,无论是在正常的工作日,还是在人潮拥挤的节假日,总有反扒志愿者们守护街头巷尾的身影。只要有扒手敢伸出贼手,他们便会突然现身,将扒手抓个人赃俱获。五年来,他们共抓获扒手500多人,协助警方破获各种案件500余起,为市民挽回财产损失50余万元。经过五年发展,这支队伍也发展到了 120多人,除了涌现一大批反扒高手外,还成立了女子反扒中队和大学生宣传队,为队伍的发展输入了新鲜血液。
  “五年来,不但学到了许多反扒技能,而且还和队友一起抓了那么多扒手,帮助失主找回了赃物,过程虽然很辛苦,但心里觉得很值得。”队员赵惠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据悉,为了打击扒窃犯罪,减少市区重点场所扒窃案件的发生,苏州市反扒志愿者大队在家乐福超市、苏州儿童医院等六家单位成立了反扒教育实践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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