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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永朝:360大战QQ 一丘之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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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生剑影 发表于 2010-11-2 10: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段永朝/文
  此番周(鸿祎)、马(化腾)大战,历经月余,高潮迭起,狠手频出。
  10月29日,我正在中关村参加互联网实验室组织的“互联网用户隐私保护与信息安全”的研讨会。这一天,按网友盘点,是周马大战的第四回合。
  “月战”回顾
  奇虎360最新的着法,是发布一款称作“扣扣保镖”的产品,据测试过的网友介绍,该软件除了对QQ做全面安检,让用户可以自主选择禁用、清理大量QQ插件功能之外,还能自主选择屏蔽QQ 广告。
  按有心人的观战记录,从高调宣布360个人隐私保护器,到奇虎360扣扣保镖,历时1个多月的周马大战,此番已经进展到了第四回合。前三个回合分别是——
  第一回合,9月27日,周鸿祎的奇虎360安全卫士发布360个人安全隐私保护器,目标直指腾讯QQ;腾讯在科技频道发布《360浏览器涉嫌借色情网站推广遭公安立案调查》一文,对此进行反击。随后,360也发布了一则公告,阐明开发360隐私保护器的原因以及技术原理。
  第二回合,10月14日,腾讯正式起诉奇虎360称其不正当竞争,360随即提出反诉。
  第三回合,金山、百度、腾讯等多家中国互联网的大佬企业共同发布了反对360不正当竞争以及加强行业自律的联合声明,一起把矛头指向了免费杀毒软件的提供商360。不过,业界观察人士旋即指出,这些大佬企业或者是腾讯军团的嫡系,或者与腾讯有深厚的合作关系。
  新浪微博上的舆论倾向,以及搜狐IT频道的实时调查,均显示此番周马斗法,360似乎技高一筹、腾讯则陷入被动局面。
  三种观点 共同疑虑
  声浪日高的周马大战,引来围观无数。坊间观点或可归纳为以下三种:
  一种是所谓“狗咬狗”观点:即便周鸿祎在发布奇虎360后,信誓旦旦言必称“坚定站在用户一边”,维护用户隐私不受侵犯。但其早年通过3721赢得的“流氓软件之父”的恶名,仍然让普通网民心有余悸。有微博网友认为,这无非是“狗咬狗式”的争斗,哪个都不是什么“好鸟”。
  另一种是所谓“平衡派”观点:按腾讯官方数据,QQ已坐大到10亿用户规模,如此庞然大物令人对QQ蕴含的巨大能量,充满忧虑。此番360向QQ侵害隐私宣战,而且“真实地”挖出大量QQ扫描硬盘的铁证,令人惊讶之余,后脊梁不由得冒出一股凉气——不过,多少“平衡下QQ一支独大”,未尝不是好事。
  再一种则是“嬉笑怒骂”观点:微博疯传的网友“天才小熊猫”制作的Flash“右下角的战争”,已经推出了“第二季”,将用户桌面右下角处的应用软件图标QQ、360、金山、百度、可牛等悉数调侃一把,让众乡亲在冷眼观看各路人马在桌面弹出各色“论战小窗”之余,不由得慨叹:这桌面真的是谁想来就能来,谁想干嘛就干嘛啊!
  然而,此番周马大战的诡异之处却不止是“技术的热闹”,更在于“道德的缺席”。
  以上三类观点所折射出网民的共同心态,表面上在于“看热闹”;书籍上共同的焦点,瞄准的是无所不在的“隐私保护”;而在此基础上的共同担忧,则是超越了商业利益的更大范围的疑虑——“谁能保护我们的隐私?”
  道德缺席……
  周马大战虽然热闹非凡、议论纷纷,但仔细观察不难辨认出此番论战“道德缺席”的症状非常明显。
  这场热闹的争战,表面上看谁都能说上一番,谁都能真切地感受到“隐私受到侵害”意味着什么,谁都能毫不犹豫地列举在填表、办事、上网的过程中,我们有大量的“个人信息”被轻易地转手倒卖、牟取利益;或者我们的“隐私”被轻而易举地扫描、窥视、分析、下载、上传。
  在商家左拼右杀的跕板上,网民不过是任人宰割的“鱼肉”。“损伤更兼屈辱”,网民们谈论、思考、交流乱象丛生的恶战,每每无法找到声言力辩的强力支撑——“道德”已经成为商家争相装扮的“金缕衣”。
  网民可以说出一大堆自己的“意见”,也可以乐观360、QQ你来我往地恶斗;网民更希望有所谓“第三方的”、“权威的”、“法律界的专业人士”站出来,为他们条分缕析、甄别善恶、惩处“不法”之徒,享有安宁的网络生活,不必担心自己的“账号被泄露”,更不必担心自己的“隐私遭窃听”。
  然而,大家注意到,不但专业人士、权威人士在长达一个多月的时间里,缺席了;而且围绕“道德”的思考,也一直处于“义愤”阶段。当舆论的指向,更多地寄希望于“诉诸法律”,即奇虎和腾讯对簿公堂;或者受侵害网民对某个可能的侵害方提出集体诉讼的时候,其实更大的危险正在迫近——在关于道德的独立思考“缺席”的境况下,“隐私”到底是什么?以及互联网上的“隐私”到底如何保护?在争战各方纷纷攫取“道德”的护身法衣,高举“保护隐私”旗帜的时候,接下来还会发生什么?“道德判断”将会在未来的商业争执中演化为什么?殊难逆料。
  周马大战的“死扣”
  周马大战的主战场,在所谓“隐私”。双方均以“保护用户隐私”为旗号。马方所言可谓“互联网之惯例”。多年以来,互联网各类服务商,向用户提供着门类越来越多的网络服务,比如邮件、论坛、电子商务交易、个人空间、即时通讯、软件下载、个人网站等等,无一例外地采用所为“隐私条款”,虽表述不一,但着重涵有以下内容:
  承诺条款,即对隐私保护、不泄露用户隐私的承诺;例外条款,如用于分析用户特征、行为、踪迹之类用途的数据采集和利用;免责条款,如不能因遭受攻击、木马等,或者遭受地震、飓风、洪水等因素带来的数据丢失、毁损等,为用户隐私泄露遭致的损失。
  此类隐私保护条款,至少在两个地方可能令隐私保护陷入“死扣”。其一,是“隐私”到底是什么?其二,谁有权利查看你的“隐私”?这两个问题彼此之间有一定的关联。
  “隐私”到底是什么?或者说“隐私”的边界在哪里?这是一个很难定义的问题。虽然法律工作者、社会学家都可以罗列出隐私的一些要素,比如“个体不愿意披露的私密信息”等,都逃不脱两个质疑:妨害公共利益、涉及公共领域的信息,可能以隐私的名义藏匿起来;某些利益集团可能以保护隐私为名,侵犯隐私。
  关于这两个问题的探讨,可谓见仁见智。“隐私”的问题需要说,且需要深入地说,并在一定程度上需要通过法律形式予以调整和规制。但是,“隐私”的问题有多难,似乎并没有太多的探讨。
  “隐私”问题之所以形成“论战死循环”,其诡异之处正在于此:这是一个“有很大难度”的问题,甚至可能是一个悖论。
  “看见”与“看见之后”
  1983 年11月,在一次国际计算机安全学术会议上,美国学者科恩第一次明确提出计算机病毒的概念。科恩发现,某些计算机程序代码具有的自我复制、自我繁衍、攻击性、寄生性等特点,让这类计算机程序具备了“生物病毒”的特征。但是,如何判定这种特殊的“计算机程序”属于“病毒”,让学者陷入困境。
  科恩发现,仅仅凭借所谓“特征识别”,其实无法判定某个计算机程序“是否一定是病毒”。从简单的机理上说,对某个程序进行“病毒判定”,首先要对其进行“探查”,即通过扫描其某些特殊的代码段,来断定其是否具备病毒的某些显性特征。
  但是,即便发现某个程序具备“特征代码段”,只要其没有“破坏性行为”,最终仍然无法断言这是一个计算机“病毒”。
  这种窘境,可以用“抓贼”来形容:如果不能人赃俱获,是无法断定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实施了“扒窃行为”——假如你必须把手伸进他的口袋,才能断定是否有扒窃的话,那“伸手”这个动作本身就需要质疑。
  借鉴“病毒判定”的思路,可以看到“隐私侵权”问题的复杂性。从技术上来说,一段计算机代码具备扫描、识别、记录用户某些信息(这里面可能包含隐私信息)的行为,需要区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它“看”了没有;第二阶段,它“看到”了什么;第三阶段,它“看完以后”又做了什么。
  从这个角度说,针对用户信息(先不论其是否为“隐私”),某些计算机程序的确能“看到”,这点毋庸置疑。其实我们的很多注册、登陆,甚至在线聊天记录、交易记录,都是能够被“计算机程序”所“看到”的。某些程序“看”了你的信息,可能为进一步向用户提供所谓个性化服务(例如定制、订阅),有很大的好处。有些程序“看”了你的信息,这些信息是否属于用户的“隐私信息”,又可能取决于“隐私”的自我感受和衡量尺度。
  当然,更值得关注的是,无论“看了没有”和“看到什么”,与第三阶段“看到之后做了什么”,还是有着本质的区别。
  无法克制的“窥视欲”
  通过计算机程序能够“看到”用户的信息,并且能够看到“隐私”信息,这在技术上可以说没有太大的门槛——除非用户采用极其昂贵的加密技术,并且对其系统边界设置极高的限制级别。对那些特别敏感和在乎的信息,用户可能采取的最有效的防范措施,可能是“脱离系统”。但即便如此,用户依然无法确知自己的信息是否暴露在其他窥视手段的注视之下。
  但是,与其说“计算机看到了什么”,不如说“操控计算机的看不见的手,试图看到什么”。如此冗长的铺垫,只为说明这样一件事:靠计算机程序判定“隐私”是否得到保护,其实是一件荒唐的事情。
  那些允诺“隐私协议”的商家,时刻需要克制自己的冲动,把注册用户的信息拿来贩卖给有需求的第三方。事实证明,他们在道义上缺乏这样的激励,在经济生活中,也无法克制如此的冲动(无论是有组织的,还是个人行为)——包括电子银行、全球连锁商店、电子交易网站、物流企业,以及林林总总的各色企业。
  这些企业面临的激烈竞争,使得他们必须在吸引客户眼球、挖掘客户需求、跟踪客户行为方面,比竞争对手做的更多、做的更深、走得更远。
  从商人的本性来说,他们根本无法拒绝这种诱惑:用计算机技术实现版图扩张、用户争夺、市场厮杀的目的。他们知道计算机程序只是手段,他们缺乏的是“道义的光环”。
  于是,“保护隐私”便成为打动用户最好的借口。
  高科技手段的道德困境
  周马大战其实提出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这个问题拷问着高技术环境下的道德困境。波兰学者鲍曼在《生活在碎片中:后现代道德》一书中指出,建立在“现代性”基础上的道德,仰仗着数理逻辑思维的缜密和理性光芒的普适真理,或许可以建立起宪法制度、共和制、经济法则,但却无法建立普遍的、共同认可的道德价值。他说,“道德是没有原因和理由的;道德的必要性,道德的意义,也是不能被描述和进行逻辑推理的。”
  电脑和互联网背后的高科技逻辑,并不能为商家的任何动机做出“道德背书”,任何计算机程序代码,理论上都可以是“善”的,也可以是“恶”的,这不取决于编写和运行这个软件的商家如何解释,而取决于它实际上做了什么。在道德问题上,他们可以允诺,但无法确证。
  借着“科学的光环”,商人们极力为自己涂抹着各式各样的“道德责任感”,但实际上却每每服从于其更加隐秘的商业利益,掩盖着其无法遏制的商业动机。
  从促进和深化思考的角度说,360和QQ的周马大战,或者说乱战,是一件好事。这件“好事”将把技术对道德的“绑架”摆在了显微镜下,让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的交叉渗透,演化为日益迫切的“结构性变革”的需求,进而推动互联网生态文明的构建。
  这种“结构性变革”,一方面将正视“开放世界”带来的利益冲突、隐私侵害,避免“关起门来”的种种企图;另一方面将揭露“技术绑架道德”的种种图谋,拒绝“让保护隐私成为侵害隐私”的更可怕的借口。
  在围绕“隐私”的博弈中,周马大战的双方实际上共属于同一类利益群体,即便将会有更多的利益群体介乎其中,假如他依然将“道德评判的瞄准器”,交付给、或者依托于“高技术手段”,并试图以此标榜所谓“客观与公正”,那么,网众可以得出的唯一的结论就是:他们都是一丘之貉。
  段永朝为ZiffDavis媒体集团(中国)战略发展研究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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