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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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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12-9-10 21: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删帖标准》
一、总则


为维护论坛正常秩序,特制定本标准。 凡帖子中出现下列内容时,论坛有权做出删除处理。


  • 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
  • 破坏社会公共安全的
  • 鼓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 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 宣扬色情、淫秽、暴力、教唆犯罪的
  • 包含种族、肤色、性别、性取向、宗教、民族、地域、残疾、社会 经济状况等歧视内容的
  • 侮辱或诽谤他人,对他人构成伤害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 公开个人隐私(含真实姓名、各类证件号码、联系方式、地址 等)资料的
  •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 破坏论坛公共秩序的
  • 恶意灌水或张贴垃圾信息的
  • 未经论坛许可的广告性质帖文
  • 包含影响网友正常浏览的内容或格式的
  • 发表与栏目主题无关的帖文
  • 违反相应栏目具体规定的

一、本版版主、超级版主及管理员有权对下列帖子进行删除
        
  1、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论坛规则的帖子。
  2、散播未经证实的信息,或被证明是虚假信息的帖子。
  3、抄袭、剽窃、恶意篡改他人作品的帖子。  
  4、使用煽动性文字语言故意夸大某些事实、误导网友、挑起争端的帖子。
  5、主帖无实质性内容、寥寥数语属灌水类型的帖子。   
  6、不符合规定发布的广告帖子。
  7、主题或内容重复帖子,保留首发帖子,其余的删除或限制回复。
  8、带有地域歧视、种族歧视、民族歧视、宗教歧视、性别歧视、性取向歧视内容的帖子。
  9、其他符合《论坛删帖标准》的帖子。
    


  二、本版版主、总版主及管理员有权对下列回复进行删除
          
  1、违反国家相关法律及论坛规则的回复。
  2、对他人进行挑衅及人身攻击的回复。
  3、恶意灌水及影响帖子浏览的回复。
  4、带有未经许可的商业广告内容回复。
  5、发表涉及网友个人隐私,以及未经他人同意发表他人的真实信息或照片的回复。
  6、发表带有地域歧视、种族歧视、民族歧视、宗教歧视、性别歧视、性取向歧视内容的回复。   
 
        
  三、本版版主、总版主及管理员有权对下列帖子进行转移处理
          
  1、与论坛栏目内容无关的原创文章,转到论坛其他相应的栏目。
  2、不符合任何论坛版面规定,但又不违反论坛规则的帖子,转到『休闲灌水』。   
  3、针对社区的投诉或者建议的帖子,转到『站务中心』版。

      
  四、为版面整洁美观,本版版主、总版主及管理员有权对下列情况的文章标题及内容进行编辑修改
        
  1.文章标题与内容不相符的标题。
  2、文章标题有大量错别字或是病句。
  3.文章标题易引起争议的标题。
  4.文章标题过长,或有大量特殊符号和标点符号。
  5、文章内容中有错别字或各种情况下出现的乱码。
  6、文章内容中有谣传、误导、不实消息言论。
  7、文章内容中有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涉及的范围。
  8、文章内容中有论坛各项规章制度不允许涉及的范围。
   

       
  五、本版版主、总版主及管理员有权对出现下列情况的帖子进行限制回复处理
        
  1、网友之间互相挑衅对骂。
  2、无明确观点内容且回复趋向灌水的帖子。
  3、回复有趋向于矛盾激化的帖子。
  4、敏感主题、容易引发大规模争端的帖子。
  5、有必要限制回复的版面或论坛公告。
  6、个别被网友重新翻上来的过期老帖子。



                                              会员及非会员要求删帖审核标准

  • 删帖请到站务中心发起投诉贴:帖子写明要删的帖子地址,原因,需要的情况下,可以上传一些材料,由版主,超级版主,管理员审核,审核时间不得超过发起后24小时内.如果超过24小时,请管理人员先将帖子移动到中转站
  • 会员可以对自己的帖子的进行重新编辑,也可以自己购买道具[悔悟卡]删除自己的帖
  • 会员帖子内容并未违反相关制度,论坛有权拒绝删除
  • 论坛任何帖子版权都归属本站与作者共同拥有,如帖子作者要求删除,请自行重新编辑帖子即可,或者自己使用删帖道具
  • 求助帖解决后,版主或者作者可以将帖子分类为[已解决],但不得删除
  • 帖子内容涉及都某人某企业等,内容存在不实等情况,请将个人身份证扫描件或者单位法人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到站长信箱819452@qq.com,格式如下:
  • 姓名/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帖子地址:
  • 要求删帖的原因:
  • 证明材料,必须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将材料扫描后发送到上面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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ΓDeparture 发表于 2012-9-10 22:01:13 | 显示全部楼层
目测你让网监会给洗脑了,莫非论坛有5毛,我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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