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原文 乾县法院庭长赵旭益丧心病狂,持斧砍人后竟欲破门追杀 ------------------------------------------------------------------------------
我叫赵旭益,男,1966年12月生,汉族,住陕西省乾县城关镇工业区1号院,是乾县法院的一名工作人员。自2014年4月2日至今,陈艳丽、宇钊捏造事实,先后在天涯网、华商网、咸阳论坛、乾县吧、乾县论坛、乾县论坛网、轻松新闻网、礼泉之家、兴平在线、搜狐社区、乱炖门户、新浪博客、凤凰博客等多家网站,公开发表充满虚假内容的文章,对我的人格进行长时间地恶意地攻击、侮辱与诽谤。我原本不想理会陈艳丽、宇钊,但考虑到公众的善良极易被其险恶用心恶意地欺骗,所以今天将事实真相做以说明,请公众思考,评价是非。 陈艳丽、宇钊系母子关系,陈艳丽之夫叫宇拉地;我们同住乾县工业区1号院。2011年10月,院内组织修路。因心存疑问想弄清楚,2011年10月19日傍晚我去找修路负责人之一的宇拉地询问相关问题,在宇家门口碰见陈艳丽,因想进门用手推了一下站在门口的陈艳丽,陈艳丽从台阶上面站到了台阶下面,不料陈艳丽之子宇钊却一拳打在我的脸上,并给了我几个耳光。我两厮打被人拉开后,我想不通一个不到30岁的小伙为啥在我只推了一下她母亲只使他母亲从台阶上站到台阶下且未造成任何伤害的情况下却突然对我进行无理殴打,加上晚饭时心里烦闷喝了点酒,情绪激动就拿了一截细钢筋去找宇钊。因天黑,在宇家门口误将宇拉地当成了宇钊,用钢筋划伤了宇拉地的头皮。宇钊用砖将我打昏,用脚在我脸上乱踢,并伙同其母对赶来拉我的我的妻子王晓亚进行了长时间地殴打,陈艳丽将我妻的许多头发撕落在地。我将宇拉地的头皮划破了一个2公分左右的伤口,宇钊、陈艳丽将我鼻骨打骨折,将我妻打成脑震荡。陈艳丽打完我妻,在120将我夫妻拉走后,突然在邻居面前慌称高血压犯了,住进了咸阳20局医院装病。事情发生后,单位对我进行了严厉地批评。为挽回影响,争取和解,在我夫妻住院期间我们就托邻居为宇拉地送去了5000元医疗费,我父亲看望宇拉地时又给了3000元。而我及我妻的医疗费决定自己负担,不向对方索要。我及我妻出院后,还分别看望了宇拉地、陈艳丽;在邻居的陪同下,我们夫妻登门向陈艳丽道歉认错。但陈艳丽居心叵测,在我已足额支付宇拉地医疗费的情况下,在邻居、公安机关调解时,一直无理索要15万元赔偿金。在调解无望的情况下,新城派出所于2011年底裁决决定对我、宇钊各拘留7日。2012年3月,我自觉接受了处罚,而宇钊却长期躲避拒不接受处罚。此后,陈艳丽为达其丑恶目的,多次在我单位缠访单位领导,并称她就是死狗,就要15万元,我若不给就让我上不了班。因为单位造成了不良影响,单位2012年初免去了我城关法庭庭长的职务(免职之事陈已及时得知)。2012年6月的一晚,陈艳丽突然诬告我砸她家大门,此事经新城派出所调查,证明陈艳丽纯系胡说。进入2014年,陈艳丽又开始缠访我单位领导,并将敲诈金额猛提30%至20万元,扬言没有20万元,让我永远不得安宁。在我断然拒绝陈艳丽的无理要求后,陈艳丽、宇钊恼羞成怒,从2014年4月2日开始,在网络上向我发起了连续的、声势浩大的网络战,虚构事实、欺骗公众,恶意地、长时间地攻击我的人身,侮辱、诽谤我的人格。 陈艳丽、宇钊将我描绘成了一个恶魔,慌称我阻挠施工、降低路面、出拳打她致脑淤血并持斧伤人等,在网络上疯狂地进行宣扬,用邪恶误导公众的善良。采用如此卑鄙的手段,其目的就是让舆论淹没我逼我屈服她的淫威满足她敲诈20万元的无理要求。不知出于何种目的,陈艳丽、宇钊在对我进行恶意攻击的同时,还隐瞒单位已将我免职新城派出所早已作出裁决多次传唤宇钊宇钊长期躲避拒不执行处罚的客观事实,在网络上刻意煽动公众对国家机关的不满情绪。 人人都会犯错,包括一般干部;犯了错误认错改正仍是好同志。在打架事件中,我有过错,愿意承担责任,也已经承担了责任。我足额支付了宇拉地的医疗费用,接受了公安机关的治安处罚。而宇钊对我夫妻的医疗费不仅不闻不问,且长期躲避拒不执行公安机关的处罚;而陈艳丽更是变本加厉,一直以我是公职人员要上网公开相威胁,多次缠访我单位领导,企图让单位向我施加压力满足其敲诈20万元的非法目的。我是一名普通的工作人员,不是大官也不会做生意,每月依靠工资养家糊口;我妻子已下岗多年在县城打工,我上有老人,下有两个女儿一个上大学一个上高中,就是想满足陈艳丽的非法要求也无力做到。今天我将事件公开,相信公众、网友经过认真思考会得出合理的结论。我们居住的巷子只有不到30户人家,陈艳丽、宇钊、我及我妻,谁是恶人、谁是好人,稍作打听都会知道;打架事件的前后经过邻居心里都一清二楚。我欢迎大家前来调查了解,弄清事实真相。我的电话是13891055311,如有疑惑请打电话。
赵旭益 二0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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