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效能、增强服务意识、优化营商环境,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大杨镇镇党委、政府向社会各界公开承诺:
一、强化“四个意识”,切实转变作风。带头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忠诚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县决策安排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镇村两级带头作表率,自觉抵制各类歪风邪气,作亲商、爱商、富商的模范,杜绝“冷、横、硬”,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
二、实行党务、政务公开制。把镇机关服务的内容、办事程序、办结时限、办理责任人等信息在镇机关院内、办事大厅、各责任办公室上墙,方便群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实行首问负责制。群众到镇办事,谁接待、谁负责,属于自已职责范围能够办理答复的,及时予以办理,不能办理的,予以解释并告知办理程序;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要将来人指领到相关窗口或分管领导。
四、实行一次性告知制。群众到镇办事,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宜,因手续、材料不完备或不予受理的,经办人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办的手续、材料、办理程序、受理时限或不予受理的理由。
五、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在法律规定空间内进一步优化流程、压缩时限,能精简的审批事项一律精简,能够立即办理的事项立即办理、当场办结,在工作时间内没有办结而又急需办理的事项,主动提供延时服务。
六、严守政治纪律,实行责任追究制。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禁“吃、拿、卡、要”、滥用职权、刁难、推诿、扯皮等现象发生,保持“亲”“清”政商关系。对违反工作纪律造成工作失误、损失或较大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以上承诺真诚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29—35512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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