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1月2日16时,我县空气质量AQI指数为259,属重度污染。根据陕西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及研判会商结果,1月3日至5日,我省受高湿、静稳和逆温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扩散条件不利;同时关中地区受东部污染传输影响,污染形势加重,1月3日、1月4日、1月5日咸阳市AQI指数预计分别为260-310、255-305、280-330。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于1月2日18时起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级别升级至橙色并同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响应区域为咸阳市辖区范围。按照《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咸政办发〔2018〕112号)和《乾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乾政办发〔2018〕93号)有关规定,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1月2日18时起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级别升级至橙色并同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请各镇办和各有关部门组织落实以下应急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1、宣传部门通过媒体发布以下健康防护信息: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
2、教育部门负责督导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和活动。
3、卫计部门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每日向社会公布全县定点收治及专门防治的医院名单及接诊情况,指导居民有序就医,提高全县医疗接诊效率。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1、宣传部门通过媒体发布以下建议信息: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
2、交通运输部门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鼓励居民绿色出行。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1、公安部门做好全县范围内低速汽车、混凝土罐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高排放车辆的禁行工作;燃料种类为柴油的重型货车禁止上路行驶;并做好限行区域内20%社会车辆的限行管控工作,同时实施过境重型载货车绕行疏导措施。当紧急启动应急响应时,当天不采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措施。
2、住建、城管、交通、水利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全县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施工单位停止室外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装配式建筑施工安装环节可不停工)。
3、城管、交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道路保洁措施,采取“湿法作业+吸尘式清扫”等模式,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保洁作业;在气象、道路安全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易产生扬尘路段的冲洗频次。
4、住建、城管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大型商业建筑、市政工程停止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室外喷涂作业。
5、住建部门督导全县预拌混凝土企业停止生产。
6、工业部门负责督导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工业企业执行重污染天气错峰运输方案。
7、环保部门加大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督导检查频次,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达标排放。
8、各镇办及各行业主管部门督导纳入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的污染源,实施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四、几点要求
1、各镇办和各有关部门立即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应急期间,每日16时前上报应急响应情况。(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办电话35524227)
2、我办将对各责任单位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因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等导致未有效落实应急措施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乾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
2019年1月2日
信息编辑:[王少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