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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级别升级至橙色 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乾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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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发表于 2019-1-13 08:34: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1月10日19时,我县空气质量AQI指数为236,属重度污染。根据陕西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报,11日近地面风速较弱,湿度较大,扩散条件转差,预计我县空气质量以中度至重度污染为主,AQI日均值为190-240;12日关中地区近地面风速小,扩散条件转差,预计我县空气质量以中度至重度污染为主,AQI日均值为175-225;13日受静稳天气影响,扩散条件不利,预计我县空气质量以重度污染为主,AQI日均值为210-260。按照《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咸政办发〔2018〕112号)和《乾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乾政办发〔2018〕93号)有关规定,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1月10日2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级别升级至橙色信息,并于1月10日22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响应区域为乾县辖区范围。在执行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请各镇办政府和县级各有关部门组织至少落实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1、宣传部门通过媒体发布以下健康防护信息: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
2、教育部门负责督导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和活动。
3、卫计部门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每日向社会公布全县定点收治及专门防治的医院名单及接诊情况,指导居民有序就医,提高全市医疗接诊效率。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1、宣传部门通过媒体发布以下建议信息: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
2、交通运输部门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鼓励居民绿色出行。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1、公安部门做好全县范围内低速汽车、混凝土罐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高排放车辆的禁行工作;燃料种类为柴油的重型货车禁止上路行驶;并做好限行区域内20%社会车辆的限行管控工作,同时实施过境重型载货车绕行疏导措施。当紧急启动应急响应时,当天不采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措施。
2、住建、城管、交通、水利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全县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施工单位停止室外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装配式建筑施工安装环节可不停工)。
3、住建部门督导全县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停止生产。
4、各镇办政府及各行业主管部门督导纳入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的污染源,实施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四、几点要求
1、各镇办政府和县级各有关部门立即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应急期间,每日16时前上报应急响应情况。(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办电话35524227,邮箱qxhb35524227@163.com)
2、由县纪委监委、联合督查室、县考核办、铁霾办等职能部门,对各单位建议性减排措施和强制性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并按照规定对措施落实不好、减排措施不佳的单位和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乾县铁腕治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9 年 1 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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